邻水县行政审批局
关于政协邻水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第007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县政协提案委:
您委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全县镇便民服务体系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的建议)(第007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强化窗口队伍建设
(一)加大人员配置力度。按照《中共邻水县委办公室 邻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邻水县乡镇只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邻委办〔2020〕7号)核定25个镇便民服务中心人员编制210个,各镇配备副科级主任1人,正股级副主任1人。目前我县25个镇便民服务中心窗口人员142人,在编119人,仅12个镇配备了便民服务中心主任,与县委编办核定的便民服务中心编制数存在一定差距。为切实做到便民服务中心窗口人员配备到位,各镇党委政府务必严格落实县委编办核定的便民服务中心编制数,认真研究并印发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职责分工文件,固定窗口工作人员,根据进驻事项、服务对象等合理配备窗口工作人员,专职从事窗口服务工作,确保窗口有人办事。
(二)强化人员管理措施。一是建立健全镇村便民服务人才队伍选拔、任用机制,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第三方人员充实基层便民服务力量,建立综合窗口工作人员职业化培训体系,推行综窗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待遇与持证级别挂钩等机制。 二是加强窗口人员日常管理,完善窗口考核,强化结果运用,将考核与窗口奖励、年度考核、职务职级晋升等挂钩,做到奖惩分明。
(三)建立人员培训机制。一是建立健全顶岗学习、集中培训、定期学习制度,定期组织部门和乡镇参加业务技能培训,及时熟练掌握一体化平台升级后的操作情况,避免出现因工作不熟导致的人为错误。二是通过四川省首届政务服务技能大赛线上答题、定期测试、操作技能培训等方式不断提升窗口人员的综合素质,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二、加强财政预算保障
(一)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为保障《完善镇村便民服务体系工作方案》落地落实,按照《优化乡镇机构编制资源配置等25个工作方案的通知》(川两改组〔2021〕2号)要求,县财政局要将镇便民服务工作经费和村级代办服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统筹,在资金预算方面优先安排和解决,确保相关建设内容按期落地落实。
(二)开源节流筹集建设资金。一是县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向上争取资金的主动性,积极向省级有关部门申请支持,整合人社、民政等专项资金,各职能部门按照“费随事转”的原则,妥善解决相关经费,全力支持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同时呼吁省、市财政部门从劳动保障等切块资金中安排专项经费,奖励和补助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二是各镇以周转房建设为契机,把便民服务中心作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纳入规划建设,通过整合项目资金,压减一般性支出,加大镇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统筹盘活力度,全面统筹盘活政府资金、资产和资源,加强项目资金统筹整合管理。三是各村充分利用村级运维管理经费,加大资金整合力度,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三、持续规范审批服务行为
(一)规范便民服务事项。统一便民服务事项清单,将112项依申请服务事项进驻镇便民服务中心办理,立足群众办事需求,梳理“我要办医保”等“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目录26项,制作全县镇村便民服务“一件事一次办”二维码,优化服务流程,群众办理时限缩减50%以上。同时结合县域内片区划分和各镇建设实际,围绕片区产业发展特色,大力探索下放特色服务事项清单。目前,已梳理水电气邮银特色服务事项28项,并进驻便民服务中心办理,进一步提升便民服务“一站式”功能。但镇便民服务中心承接的112项服务事项办理还不够全面,目前已办事项79项,事项覆盖率70.53%,撤并乡镇便民服务站在办件事项上模棱两可,各镇管理上有疏漏,造成群众多头跑路,村便民服务站帮办代办还未全面建立运行。
(二)规范窗口设置。完善综合办事窗口,推进“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取消原有的民政、残联、社会保障、国土、住建、涉农等服务窗口,在各镇便民服务中心设立4—6个“综合窗口”,制作窗口人员标准化操作手册,实现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工作人员“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2022年6月印发了《邻水县规范政务服务无差别综合窗口建设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了综合窗口的设置,明确了综合窗口的职能职责。
(三)规范用章管理。全面启用审批服务专用章,对纳入便民服务中心办理的事项严格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对有多个站点的便民服务中心实行印章编号管理,统一规定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审批专用章为“1”号章,对应的被撤并乡镇的审批专用章则为“2”号或“3”号章。建立印章管理制度,印章由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或指定人员妥善保管,按照“先批准、后使用”“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依规用章,同时做好用章登记台账,并纳入档案管理。充分发挥信息技术作用,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逐步推行电子印章应用,切实解决群众办事“盖章难”的问题,持续深化办事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
衷心感谢您委对全县政务服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联系人:白海春,联系电话:18728636549)
川公网安备 511623020001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