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房屋资产管理,进一步明确产权主体,理顺产权关系,摸清家底,实现统一政策、统一产权、统一管理、统一经营,县财政局坚持“四明确”,全面启动全县房屋资产清理核查工作。
一是明确清理目的。通过清理对办公用房权属进行重新划分,实现权责清晰;对各单位经营性和闲置房产交由县财政局国资办统筹管理,提高使用效率。二是明确清查内容。清查内容为各单位占有、使用和权属为本单位的非经营性资产、自行经营或自行出租出借的经营性资产以及闲置未用的房屋资产。三是明确工作步骤。要求单位如实开展自查申报,并由单位主要领导审核把关;明确经营性和闲置资产及自行出租处置收益上交时限;联合县检察院、发改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到单位进行现场核查;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四是明确工作要求。要求单位加强领导,安排专人负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资产清理;要求单位做到账账、账卡、账实相符,做到不少报、不漏报,切实摸清“家底”;要求单位对“两证”进行清理核对,保证实物与“两证”相符。(县财政局 甘倩 审签:郭冰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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